楚雄市文化馆的前身,是楚雄县民众教育馆。一九二九年(民国十八年)底,成立“楚雄县通俗图书馆”,馆址在西月城(今信义街与中大街接口处);一九三零年成立民众教育馆,原通俗图书馆合并民众教育馆为阅览部,新建馆址于中大街(今馆址)。一九五一年五月,成立楚雄县人民文化馆,后改称楚雄人民文化馆。一九五五年称楚雄县文化馆。一九八四年十月改称楚雄市文化馆。楚雄市文化馆馆内设置4个部(室),即办公室、文艺辅导部、美术摄影部、戏剧创作室。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文艺辅导部负责小品、戏剧、戏曲、舞蹈辅导,文艺活动的节目筹划、安排、节目编排,抓好广场业余文化活动、农村文化站、文化室业务人员及各业余团队各基层单位余业文艺骨干人员的艺术培训;美术摄影部负责美术、书法、摄影的创作、培训辅导,培养艺术人才,做好美术、书法、摄影的作品收集,美术书画展览和展室的布置,文化艺术宣传,文艺舞台演出美术设计,完成我市的文艺宣传、摄影报导,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图文收集和整理;戏剧创作室负责创作戏剧小品,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的业务指导,掌握乡镇文化站文化活动及业余团队建设,组织基层文艺队伍开展业务辅导和培训。